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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工作制度(李晓燕)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6日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李晓燕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工作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工作制度:

一、学校负责人是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负全面责任。

二、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分管副校长任正、副组长,对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工作负全面管理职责。校医务室、保健老师和各班班主任为工作组成员,负责制定、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各项工作制度。

三、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工作组和当地医院建立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制度,明确学校联络人及联络方式,在当地医院指导下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工作。

四、学校传染病疫报告登记情管理工作组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相关的国家各项卫生标准、规定,开展学校日常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工作和发生疫情情况下的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卫生安全。

五、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工作组负责日常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工作。

1、必须落实因病缺课监测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制度、学校消毒隔离制度。

2、按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各项制度的经常性检查、督促工作,指导各班级每天严格按照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各项制度做好工作。

3、每年定期组织工作组成员、师生学习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提高师生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素质和知识水平。

六、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工作组在当地医院及区疾控中心指导下,落实传染病疫情各项防控措施,控制疫情。

 

三河口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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