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2/9/28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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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河口小学
录入者:wjshkcy
第一条 目的和原则
1、方便教师生活。实现民主自治。
第二条 管理
2、宿舍的管理权在总务处。
3、在宿舍中设管理员一人,管理员由学校指定。具体责任为:
(l)根据学校安排接受入住者或督促搬出者。
(2)室内设施的检查、保养与维修,落实安全责任。
(3)监督入住者遵守规章制度。
(4)对单身宿舍进行卫生管理。
(5)负责入住者与学校的沟通联系。
第三条 入住
4、入住者必须是离家远的在职教师。
5、要求入住者,必须提交入住申请书。
6、由学校决定是否批准入住和各居室定员。
第四条 日常生活
7、入住者必须严格地遵守本规定,自觉地维持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共道德。
8、入住者要遵守外出时间。因特殊情况应向管理员报告。
9、入住者要自觉节电节水,爱护公物,不在墙上乱钉乱划,损坏公物要赔偿。
10、入住者要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11、入住者要自觉做好环境清洁卫生工作。
12、入住者要注意用电安全。不乱拉乱接电线、插座,用大功率电器等。
13、入住者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向管理员或学校领导通报。
(1)建筑或附属设施损坏时。 (2)火灾、水灾或失盗时。
(3)出现其他需通报事项时。
14、入住者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迷信和违纪违法活动。 (2)改变居室或附设设施的原有形态。
(3)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活动。(4)留宿客人或借给他人居住。
(5)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或危险品。 (6)在居室内大声喧哗、吵闹、放音乐等。
(7)将学生带到宿舍补课。
第五条 使用费用
15、入住者必须向学校支付水、电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