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三河口小学 >>平安校园>>基础建设
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2/2/8 0:00:00   点击:   来源:三河口小学   录入者:顾闯平
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武进区三河口小学
 
乙方(车主):                          车号:
 
学生接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它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因此责任重大。为明确各自的责任,确保学生接送车辆的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因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聘用学生车辆和驾驶员时,乙方应按有关法规规定,提供车主和驾驶员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等有关证件的手续,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驾驶员学校有权不聘用。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公安交巡警部门和学校,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每月必须接受驾驶员安全教育,遵章守纪,安全行车。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不开病车。
三、乙方每次出车应配备安全员一名,如果一旦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一切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如果接到交巡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违法行为报告单,应及时会同乙方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限期整改,对经常违法和肇事的驾驶员学校有权解聘。
五、甲方不得向乙方或驾驶员发出危及交通安全的指令,驾驶员有权讨甲方危及交通安全的指令予以拒绝。
六、其它有关未尽事项,另行协商。
本了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所辖交巡警部门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签章{公章:}
 
2012年2月8日
 
附件

    Copyright @ 2015 常州市三河口小学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苏ICP备10212186号-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三河路35号 技术支持:万兆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