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三河口小学 >>平安校园>>基础建设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2/9/21 0:00:00   点击:   来源:三河口小学   录入者:wjshkcy
                           
(2012.3全体教师大会通过)
 
根据武人发[2009]49号《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武进区教育局印发的《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指导性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发放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引领教师以绩效为导向,爱岗敬业、建功立业、多作贡献;以博大的胸怀,志存高远,正视得失,力戒功利狭隘。
2、绩效性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力戒平均主义。
3、可操作性原则。紧密结合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适当沿用原有的合理的奖励办法,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相对公平,力求科学合理、便于测算、便于操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界定
1.范围: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属性
1.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区教育局总量核拨。
2.属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不是个人工资中固有部分的提取,而是上级部门编列财政预算、核拨每所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总量的一个执行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依据的是工作强度、责任和实际业绩等,更具有奖金、津贴等属性,且具有动态性、激励性、一次性等特征。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及标准
一、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达到下列要求每月可享受班主任津贴300元。(按出勤计)
(1)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纲要》和《班主任工作守则》,班级管理有序、有效。
(2)认真上好夕会课、班队活动课和体育活动课(夕会课、班队活动、体育活动纳入班主任工作量,不再享受课时奖),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各类教育工作,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3)每月班主任考核达85分。每少得1分,少得津贴15元。
学校设置副班主任岗位,能认真履行副班主任工作职责,每月考核达85分,可享受津贴50元。
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副班主任工作的考核见附件1:《三河口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和附件2:《三河口小学副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2、职务津贴:
下列人员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及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可得相关补贴。(按出勤计)
⑴中层干部:正职500元/月、副职400元/月。
⑵教研组长:每月20元。
⑶备课组长:备课组长:语、数、外备课组长每周组织备课组成员进行一次集体活动,并有活动记录的,每月得30元,其他备课组长经常组织备课组成员进行集体活动,并有活动记录的,每月得20元。
⑷办公室主任:每月得10元。
⑸出纳每月得400元。
3、其他特殊补贴由校长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研究决定。
二、师德及文明办公奖:
1、师德奖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考核达90分,每月可得师德奖150元。(按出勤计)
下列情况可多得奖:
师表形象突出,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被社会作为学习对象的,一次性加奖。(具体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下列情况不得奖: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全月师德奖。
(2)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影响的,不得师德奖,并不得参与任何评先评优。
(3)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游戏、炒股、聊天等,发现一次不得本月师德奖。
(4)进行有偿家教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兼课的,不得师德奖。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不得师德奖。
考核办法见附件3:《三河口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
 
2、文明办公奖
教职工能达下列要求的,每月可得文明办公奖100元。(按出勤计)
(1)物品放置整齐,布置得体并具有良好的文化品位。
(2)值日安排明确,室内及门前走廊环境整洁。
(3)节约用电、用水,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
(4)注意安全,关锁好门窗。
(5)爱护公共财物。
(6)关心同事,团结互助,树立个人和集体的良好形象。
(7)热情接待家长或来宾的来访,言行得体。
(8)值日佩戴标志,按时到位值岗,履行值日职责。
(9)不抽游烟,不乱扔烟蒂。
(10)穿着朴素、大方,不穿拖鞋。
(11)教师参加政治学习、各种会议、学生竞赛做裁判、教研活动等不缺席或迟到。
各位教师要严格遵守文明办公要求,学校利用中午写字课时间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违反以上要求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扣发文明办公奖(凡被通报的,每次扣发该办公室每位教职工10元;情节严重的,扣除该办公室每位教职工当月全部文明办公奖)。
 
三、集体综合荣誉奖
在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下,学校获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奖,或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取得成功,给每一位教职工发放集体综合荣誉奖。(按出勤计)
奖励项目及标准见附件4:《三河口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规定》
 
四、工作量奖
1、课时奖
课时工作量根据每学年学校课时总量和教师人数进行测定。教学人员原则上达到下列工作量,每月可得课时奖500元。(教龄不足5周年的新老师,应高出同级组老师2课时。)(按出勤计)
低年级:语文一个班、7节术课;数学二个班、4节术课。
中年级:语文一个班、8节术课;数学二个班、4节术课。(数学一个班、11节术科)
高年级:语文一个班、9节术课;数学二个班、4节术课。(数学一个班、10节术科)
英  语:三个班、3节术课;二个班、六节术课。
体育:每周17节、课间操、体育活动指导。
音乐、美术、科学:每周17节、兴趣小组辅导。
有关工作的折合课时如下:
⑴档案兼职管理人员每周5节;图书兼职管理人员每周5节;网络管理员、电教管理员每周1节。兼职学籍管理员每周2节、兼职校产管理员每周1节。心理咨询老师每周2节。
⑵卫生保健教师每周1节;食堂买菜每周3节。
⑶复印每周3节,作息铃声每周2节。负责会议音响的管理人员每周2节。
⑷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老教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工作量;离退休时间不足1年的教师其工作量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⑸其他未列入的有关职务的折合课时由校长室另行讨论决定。
在完成上述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每周多一课时,每月多得20元;不满工作量的,学校安排临时代课至满工作量。
2、出勤奖:
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每月设全勤奖200元。
教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均需事先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紧急情况也可先电话请假,事后及时补假(书面)。
(1)病假:凡教职工有病,须有医院证明,否则视作事假。病假一天扣20元,并按“全月奖÷22×超过天数”扣发当月其他奖。全学期病假2天,不扣出勤奖。
(2)事假:凡有事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事假一天扣30元,并按“全月奖÷22×超过天数”扣发当月其他奖。全学期事假1天,不扣出勤奖。
(3)婚假、丧假、产假,按上级规定,享受假期,但扣发出勤奖。(注:丧假期限:丧偶、丧父母(含岳父母、公婆)给丧假3天,丧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丧假1天。)
(4)代课:经教导处安排为他人代课的,每节补贴5元,代班务每天补贴10元(由病、事假班主任承担)。不满工作量的(参考同年级、同学科相对应教师的平均课务量),学校安排代课不计代课金。一般情况下,只能调课,不安排代课。
(5)其他。
①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参加竞赛、进修或函授者,需凭正式通知,提前报校长室同意,方可离校。一天者,不予代课,课务由本人调上(音体美专职老师,外出一天本人调上一节),每增加一天,本人多调上一节课,其余由教务处安排代课。(不按上述要求调课的,需出代课金每节5元。)
②因私事早退或中途离校,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需到年级组长处请假,但每月不得超过8次,时间总和不得超过8小时(因病输液例外),超过8次或8小时少得出勤奖20元。迟到三次少得10元,三次以上者每多一次少得5元。未办理请假登记手续,早退或中途离校者一小时少得5元,以此类推。
③教师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各种会议、学生竞赛做裁判、教研活动等无故缺席一次少得15元。
④无故旷课者,一节少得30元,两节少得60元,三节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无故旷工者,半天少得200元,一天少得500元,两天少得1000元,三天及以上按一天递增500元扣除。
⑤教育局规定:教职工因病、因事,当月工作不满10天,岗位津贴按70%发放;连续病事假满一个月,不满6个月,岗位津贴按50%发放;超6个月的,停发岗位津贴。
3.加班奖励
(1)严格控制和界定加班,常规工作纳入教师岗位工作职责。非常规性工作或学校重大活动确需加班的,经校长室安排或同意,视工作时间长短,工作质量情况确定。
(2)非工作日(包括寒暑假)学校安排加班、值班、训练等,每天30元,半天15元。并及时由校长办公室登记。
五、质量及成果奖
1、执行教学常规奖。(按出勤计)
(1)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管理要求和各学科教学常规,每月可得常规奖150元。(考核细则见附件5)
(2)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情况考核,每学期末考核,合格者可得100元。(考核细则见附件6)
2、教育质量奖。
按《三河口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规定》中有关规定实施。
3、教育科研奖。
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有过程性研究资料,每月可得教育科研奖30元,校、区、市级课题组长再分别加20、30、40元。无研究课题,或虽有课题,但不认真研究,无反映课题的实绩资料,不得奖。
非教学人员能做到下列要求的,每月可得质量奖150元。
(1)热爱自己的职业,深明所从事职业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性。
(2)有良好的岗位意识,工作到位,能独立承担和完成本职工作。
(3)能想办法推进本职工作,将本职工作搞得有生气,有特色。
下列情况不得或少得奖:
(1)由于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生活的,一次少得30元。
(2)由于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一次少得30-100元。
六、安全奖。
具有“安全第一”意识,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每月可得安全奖100元。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得此奖。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按出勤计)
七、继续教育奖
教职工能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并能及时上传学校规定的学习心得体会,全年可得200元继续教育奖(原来实行的教师学历进修奖励办法不再执行)。不能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不得奖。离退休3年的教师不扣奖
附则
1.长病假、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员按本人考核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计发。
2.不再担任中层职务的,按原任职一届(三年)延一年享受相应岗位津贴。被解除职务的不再发放津贴。(教育局统一意见)
3.绩效考核按学期结算每个教职员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半年扣除寒假半个月按5.5个月计算,下半年(扣除暑假1.5个月)按4.5个月计算),退休人员10/12乘以按在岗月数计发。考虑到全校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全年结算后,绩效工资总量结余部分按实进行综合嘉奖。(按出勤)
4.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师本人申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考核小组审核,学校公示后,报校长室审批发放。
5.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武进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发放。
6、以上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于2012年1月实施。
 
附三河口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姚才君
副组长:吕晓梅   顾闯平   杨文伟
组  员:张春燕  苏梅玉   王丽芳   莫海英  尤文君   周志兰 
 吴迎春   陆维生   沈琴芳   张金花  卞雅君   李晓燕
 
三河口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申诉协调工作小组
组  长:吕晓梅
副组长:杨文伟
组  员:张春燕   苏梅玉  王丽芳   莫海英  沈琴芳   张金花  雅君   李晓燕
 
职责:
1、制定和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
2、领导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3、处理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河口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Copyright @ 2015 常州市三河口小学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苏ICP备10212186号-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三河路35号 技术支持:万兆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