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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口小学“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7日   点击:   来源:三河口小学   录入者:

三河口小学“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教学、生活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1、学校各项工作,遵循安全第一、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的方针;坚持注重教育、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公正合法的原则;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
2、学校成立由钱国云担任组长,顾闯平、吕晓梅、张春燕、杨文伟担任副组长,其他中层担任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由顾闯平分管、杨文伟主管学校安全工作。具体分工如下:教学安全由吕晓梅和苏梅玉负责,交通安全由顾闯平、王丽芳、周志兰负责,校舍安全由杨文伟、莫海英负责,饮食卫生安全由陆维生、尤文君负责,周边治安由张春燕和朱新辉负责。
3、学校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逐级负责、层层管理、人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谁的岗位谁负责,谁的课堂谁负责,谁在现场谁负责,明确具体责任人。
4、教师不准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具有危险性、严重不良行为、不服管教的学生,在耐心教育的同时及时与学生监护人联系,督促其严加管教。
5、任课老师要掌握有特异体质、心理疾患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学生。对这些学生的情况要经常与其监护人沟通,并注意特别关照以防发生意外。班主任及有关老师要加强课间的巡查。
6、班级实行学生考勤制度,规定学生到校、放学时间,通过家长会等途径告知学生监护人,发现学生未到校、擅自离校的应立即通知其监护人。
    7、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疏散顺序和时间,并教育学生有秩序疏散,学生下课疏散时要有老师值守,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学生室外上课,任课老师要全程陪同。
8、 值周老师为本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要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并负责落实,加强安全巡查,实行定岗责任制。
9、学校主管安全的领导为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并指导做好学校安全的具体工作,履行下列职责: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和规章,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确定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和巡查,排查、发现、整改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人员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10、学校各工作岗位实行一岗双责,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安全工作。
11、班主任要每天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12、门卫管理制度。学校将逐步实行专业保安负责制。门卫对出入人员要严格询问和登记,上课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准出校,门卫对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审查登记。
 1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巡查检查、用电、设施器材、重点部位、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等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4、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出现传染性疾病症状或外伤性感染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及提供给学生的教学用具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15、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协同交管部门,对接送车辆加强管理。
16、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申报制度。班级或学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17、 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对教室、运动场地、体育教学设施器材、教学实验用器材及教学场地和公共场地的桌椅、门窗、护栏、宣传橱窗、照明设施等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隐患,严防发生事故。
18、奖惩制度。学校将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对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表彰。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制度,造成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三河口小学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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