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
武进区三河口小学 陈成
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和同学们一起来了解一些简单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以便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起到作用。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现在《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接下来,我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些小学生安全自护的小常识:
一、在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右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车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如果是几个人一起走,要排好队*右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另外不要在马路上打闹、玩耍、滑旱冰等,容易出危险。
3.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或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作为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4.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 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他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不仅会污染环境,还会打到行人或是其他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走,因为左边可能有车辆开过来。
5. 下车时,先要确定后面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