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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健康服务] 2012年关于做好中小学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3日   点击:   来源:三河口小学   录入者: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所、武进中医医院,各镇(街道)卫生院(医院):

    根据区教育局、卫生局、物价局、财政局《转发〈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武教基〔201012号)精神,要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确保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为此,经区教育局、卫生局研究,决定对学生体检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校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做好与医疗机构的衔接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名单(见附件1)于99日前,报教育局基教科张旭明处,电子邮箱:839058616@{域名已经过期}

二、各校学生体检采用统一印制的体检表(附件2),体检结束后,须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

三、各医疗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组织落实学生体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名单(见附件3)于99日前,通过武进卫生信息网报局监控科张卫星处。

四、各医疗单位必须制定学生体检计划,对体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规范开展学生体检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体检结果的反馈工作。以个体报告单形式(附件2)向学生反馈体检结果,以学校体检汇总报告单形式(见附件4)向学校反馈体检结果,以区域学校体检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区疾控中心卫生科反馈体检结果,由卫生科汇总全区情况,报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

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要求:“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集体儿童在托幼机构,内容包括健康指导、健康检查、发育评估等。”也就是将原来0-3岁儿童免费检查范围扩大到0-6岁,原来的托幼机构儿童“六一”体检不再收费。

六、学生体检工作必须于910月份完成,区教育局、卫生局将对学生体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关于做好中小学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20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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