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师生员工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校和谐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关安全预案。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校长室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先进、完备的科技保障。各处室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组织、动员师生广泛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分则
2.1工作目标:
2.11指挥有关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12调动各处室开展抢救工作;
2.13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备、设施;
2.14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区教育局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2.15根据需要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2.2、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2.2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钱国云
副组长:顾闯平
成 员: 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
2.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组 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总负责人。
副组长:负责组织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教学工作,调整和合理安排教学,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的落实,是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和统筹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及物资、资源的调配,并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具体贯彻各项应急措施。
成 员:是学校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的直接责任人。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学校各有关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建立严格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2.3程序
2.31出现中毒和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组织抢救。
2.32对于校内发生的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爆炸、集体中毒、群殴、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的集体受伤事件等,应立即向学校的保健室、学生成长中心、后勤保障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同时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启动预案。
2.3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2.34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及医学检查,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2.4措施
2.41防控传染病的措施
2.411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2.412继续抓好爱卫工作,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平时注意室内空气流通,减少空气传播疾病的危险。
2.413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2.414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饮用水。
2.415在出现传染病时,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关进行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416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必须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2.417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对疑似病人,立即单独隔离,并上报去教育局;发现乙类或丙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时,通知家长带学生回家隔离并立即到医院诊治,防止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
2. 418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学校防控传染病领导小组报告。
2.42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2.42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为师生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422所有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
2.42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客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2. 424一旦发生疫情,对我校外出的教职工、学生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各部门外出人员必须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2.425对从外地返回学校的教职工、学生进行登记,必须到医院进行检查,对无异常的教职工,学生安排居家观察。
2.426食堂工作人员要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三河口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流程
各班主任、年级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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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教师:李晓燕13915069166 |
总务处:杨文伟13961212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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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陆卫生院 徐林伟:13813686807 |
三河口小学分管副校长 顾闯平:1386126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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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科:刘 曼13813681627、86908187区计财科:朱永伟13951230852、86909619区疾控科:言文杰13912320316、85357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