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校园”议事制度
创建“平安校园”是推动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提高学校内部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校园案件和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实现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为根本目的,为搞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一、议事的范围和内容:
1.常州市三河口小学小学“平安校园”创建计划与方案。
2.“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确定。
3.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及安全保卫小组人员确定。
4.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制订与具体实施。
5.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确定与分工。
6.安全、消防、技防设备添置。
7.安全工作检查、总结。
8.安排安全专项检查与活动。
9.每学期安全工作总结。
10.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1.领导带岗值班与值班人员确定。
12.安全工作考评方案制订考核、奖惩事宜。
二、参加议事人员。
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成员。
三、会议主持人与地点:
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由“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一般由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组织并主持。
四、会议决策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2.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3.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4.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5.团结一致,真抓实干,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常州市三河口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