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常州市三河口小学
乙方:
甲、乙双方就教职员工饮用“纯净水”一事,经充分协商,制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教职员工饮用乙方提供的纯净水。
二、饮用水由乙方提供,如机器零配件损坏,乙方应及时维修或更换,要保证每台饮水机能正常工作。
三、乙方不定期送水到各办公室,或其它要求送到的地方,经校长或总务主任签字有效。
四、乙方提供的纯净水必须是正规厂生产(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而且必须卫生、安全。
五、每桶纯净水价为 元。
六、凡教职员工因饮水造成的中毒等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结束。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0 年 月 日